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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7-09-11 15:18     (点击: )

   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电气安全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预防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17】95号)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最阳光、最安全校园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联合发力,对校园电器产品质量、电气线路管理、建设工程电气安全、日常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园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气安全管理和电气火灾防范工作,及时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切实提高我校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全校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和秋冬季防火工作,对电器产品采购、验收情况、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电气线路及设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器检测等方面要求。积极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执行电器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自觉接受校内外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或隐患做好进一步的整改工作。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购买使用综合治理。校内各部门(特别是负责大宗采购的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处、教务处、各院系等)在采购电器产品中应当认真查看生产企业资质,严禁采购使用无证产品、套牌、贴牌假冒伪劣产品,杜绝采购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进行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由后勤服务处学校所有建筑物防雷防静电装置和防护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再进行排查和整治。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基建办公室要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检查验收。严密防范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厉禁止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

(三)扎实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谁管理谁排查治理的方式进行。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管理使用的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实验实训室、机房、资料室、储藏室等进行用电安全及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

2、各院系要对本院系学生宿舍内是否私拉乱扯电线、存放或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吹风、电梳子、电饭锅、开水煲、养生壶等)进行排查和治理。

3、图书馆负责对图书馆及一楼报告厅的用电安全及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4、文体中心负责对所有体育场(馆)的用电安全及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5、筑梦创客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老校区所有场所的安全用电和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6、教务处负责督导各院系教室、实验实训室、实训中心设备的用电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7、基建办公室负责对我校在建工程工地用电安全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8、后勤服务处负责对全校供电线路铺设是否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以及变配电室(箱、柜)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负责对所管理的各外包单位安全用电和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9、资产管理处负责对所管理的各外租单位安全用电和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10、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还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实训中心等消防重点进行安全检查。

(四)严格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后勤服务处要加强对电工、焊工、维修工等相关工种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餐厅、物业的维修电工以及电气使用和管理人员的电气安全知识、技能等业务培训和考核。

(五)认真开展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教育。各部门要通过会议、主题班会、微信、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开展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教育。要求师生做到:

1、人员离开房间时,切断一切电源(如:电灯、空调、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等)。防止因电器长时间运行引发火灾事故。因工作需要一直用电的大型、贵重设备,必须24小时留人值班看守。

    2、不购买、不使用无证、“三无”或没有经过3C认证的电器、插排等,防止造成火灾、触电事故。

3、不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热壶、“热得快”等无自动保护装置的电器烧水,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4、校园出现停电时,主动切断电源,防止再次来电时因瞬间电流过大击穿电器引发火灾事故。

5.各部门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规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6.各用电部门在使用较大功率用电器(功率大于1KW)时,需向后勤服务处报批,了解线路承载情况,以免发生意外。严禁线路、开关等超负荷运行、插排超负荷使用。

    7.各用电部门如发现漏电、冒烟、打火等现象,要果断采取断电措施,并通知后勤维修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8.如遇有雷雨天,要禁止使用各种电器,以防发生意外。尤其是有监控设备的单位,一定要停止设备运行。雷电过后再正常使用。

    9.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各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或安装节能型照明设施,节约能源。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及电子屏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 、“长明灯”及电子屏24小时滚动播放的现象。

    10.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用电器、插座及电线。

四、领导小组

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效果明显,特成立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晓军

副组长:杨海波、郑文军

成  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郑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制度,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校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治理目标和措施,务求治理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特别是对学生宿舍、食堂、超市、物业等外包、经营场所,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外包、经营企业(个人)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校内各部门要加强与保卫处、后勤服务处、学生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的联系协调,进一步理清职责任务。建立完善辖区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合力进行治理。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进。

(三)抓住重点,全面整治。校内各部门要全面、细致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大投入全力整治。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逐项整治、逐项销号。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四)广泛宣传,强化意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采取多种方法手段,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用电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电气火灾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协调相关媒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支持配合,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学校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电气火灾治理考评考核力度,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切实提升部门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校内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每月不少于2次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工作,认真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至28日将本单位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表》复印件,报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保卫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附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表

 

部门(盖章):             责任人(签字):               检查时间:                    检查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

线路及

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 CCC 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 2 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

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

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

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一、电气

线路及

电气设备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1.用电结束后,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1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1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师生员工定期演练

特别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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