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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陈宝生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7-05-03 15:43     (点击: )


        (2017年2月17日)

同志们: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健康、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教育系统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李克强总理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延东、建柱、声琨同志也多次批示,要求建立健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强化安全教育,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近年来,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与公安、综治等部门紧密配合,不断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规范,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学校安全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全国86%的中小学和幼儿园配备了保安员,比上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学校“三防”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和幼儿园非正常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2%,其中,溺水、交通、踩踏等事故灾难类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9%,高校连续28年保持安全稳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学校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据统计,非法入侵等社会安全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9%,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7.5%,校园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个别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安全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学生监护人的安全责任配置不合理,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等。

刚才,河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公安厅、安徽省滁州市教育局、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和华中农业大学等5个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公安部党委委员、反恐专员刘跃进同志就加强警校联动,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作了重要部署,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来认识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坚持一个提高。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依法治校为中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要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认识学校的安全责任,依法明确学生监护人等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均衡配置学校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根据需要为学校提供相应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在维护师生权益、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中的权威性。要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指导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及时依法认定事故责任,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仲裁、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法治途径和方式合法合理、理性化解各类教育纠纷。要加强高校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和对校园反恐防范工作等方面的指导,按照学校章程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安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第二,完善两个机制。各地各校要以抓履职尽责为中心,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和周边综合治理机制,优化学校安全环境。

一是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健全和落实学校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形成职责明确、风险可控的管理格局。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要求,将安全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全覆盖。

二是完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各地要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按照与学校的距离范围,将学校周边划分为不同等级的学生安全区域,根据法律法规,在此范围内,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要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校园与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作用,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黑网吧、游商走贩、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清理整顿,加强对高校周边城中村、小旅馆、出租屋、“黄赌毒”和非法、违禁出版物等治安乱点的综合治理,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突出三项治理。各地各校要以抓学生安全为中心,对易引发学生伤亡事件的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治理,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防溺水事故专项治理。溺水是造成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各地各校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中小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宣传防溺水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监管。高校要及时向学生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介绍突发溺水事故应急处置方法,提高学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各地要指导中小学校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加强对学生、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整治校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动,加强对提供校车及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为学校和学生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职业院校和高校要注意提醒学生在假期离校、返校和实习、社会实践、外出旅游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三是学生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各地各校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而又严管”的原则,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要求,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的责任。要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做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排查,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并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处理,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

第四,抓好四项常规。各地各校要以“防、查、教、督”为中心,标本兼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抓能力建设。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在人防上,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在物防上,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安全通道顺畅。在技防上,要按照国家技防建设标准,对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全覆盖,做到“有隐患能及时发现,有苗头能及时掌握,有事故能及时处置”,确保校园安全。

二是抓隐患排查。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查找消防、校车、食品、校舍、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要加强校园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动态信息分析研判,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妥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高校要关注“校园贷”等新问题,配合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监管力度,引导学生增强对网络借贷风险防范意识,并积极完善资助体系,满足学生正常学习生活需要。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私设宗教聚会点、非法宗教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阻断宗教、邪教及极端思想渗透影响渠道,及时核查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案件、事件。

三是抓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并积极采用网络、多媒体技术,广泛利用校外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教育工作,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教育和监管,严防脱离学校监管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高校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好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做好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工作安排。

四是抓督导检查。各地要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切实了解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要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余盲区。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坚决克服和纠正个别地区在进行督导检查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泛的不足。

同志们,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生命不保,谈何教育。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措施、更完善的制度,把学校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谐,以实际行动迎接“两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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